來源:網絡危機公關公司 作者:網絡危機公關 時間:2020-04-10 07:30:47
【網友咨詢】
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單位和政府部門應采取哪些措施防止或者減輕社會危害?
【律師解答】
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單位應該采取以下措施:
1、自查、控制傳播途徑避免損失進步擴;
2、視事態嚴重性決定否向政府機關報告;
3、危機公關向受害群體致歉并妥善治療承諾改善并付諸實施且示于眾;
4、實施糾預防措施避免復發。
而《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接到食品安全事故的報告后,應當立即會同同級衛生行政、質量監督、農業行政等部門進行調查處理,并采取下列措施,防止或者減輕社會危害:
(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組織救治因食品安全事故導致人身傷害的人員;
(二)封存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并立即進行檢驗;對確認屬于被污染的食品及其原料,責令食品生產經營者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召回或者停止經營;
(三)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相關產品,并責令進行清洗消毒;
(四)做好信息發布工作,依法對食品安全事故及其處理情況進行發布,并對可能產生的危害加以解釋、說明。
發生食品安全事故需要啟動應急預案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立即成立事故處置指揮機構,啟動應急預案,依照前款和應急預案的規定進行處置。
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縣級以上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對事故現場進行衛生處理,并對與事故有關的因素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h級以上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向同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衛生行政部門提交流行病學調查報告。
【網友咨詢】
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單位和政府部門應采取哪些措施防止或者減輕社會危害?
【律師解答】
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單位應該采取以下措施:
1、自查、控制傳播途徑避免損失進步擴;
2、視事態嚴重性決定否向政府機關報告;
3、危機公關向受害群體致歉并妥善治療承諾改善并付諸實施且示于眾;
4、實施糾預防措施避免復發。
而《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接到食品安全事故的報告后,應當立即會同同級衛生行政、質量監督、農業行政等部門進行調查處理,并采取下列措施,防止或者減輕社會危害:
(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組織救治因食品安全事故導致人身傷害的人員;
(二)封存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并立即進行檢驗;對確認屬于被污染的食品及其原料,責令食品生產經營者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召回或者停止經營;
(三)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相關產品,并責令進行清洗消毒;
(四)做好信息發布工作,依法對食品安全事故及其處理情況進行發布,并對可能產生的危害加以解釋、說明。
發生食品安全事故需要啟動應急預案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立即成立事故處置指揮機構,啟動應急預案,依照前款和應急預案的規定進行處置。
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縣級以上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對事故現場進行衛生處理,并對與事故有關的因素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h級以上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向同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衛生行政部門提交流行病學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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